<noframes id="tjp9x"><i id="tjp9x"></i>
<noframes id="tjp9x"><address id="tjp9x"></address>
<address id="tjp9x"><listing id="tjp9x"></listing></address><noframes id="tjp9x">
<form id="tjp9x"><nobr id="tjp9x"></nobr></form>

    <address id="tjp9x"></address>
      <address id="tjp9x"></address>
      <address id="tjp9x"></address>
      深圳市高校畢業生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指南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做好本市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規〔2017〕10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深府辦〔2013〕32號)精神,提高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和《廣東省省級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社〔2014〕188號),現就做好本市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含鑒定)補貼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和條件 

         本市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含鑒定)補貼的對象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以及《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深圳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9號)規定的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統招畢業生、本市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和預備技師班的畢業生。 

      本市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含鑒定)補貼的條件為,按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發布有效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目錄,在校期間參加技能類職業資格培訓、專項職業能力培訓、特種作業培訓、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職業技能競賽,并于畢業前取得本市行政主管部門或接受政府職能轉移的社會組織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含復審換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不含復審換證)的(以證書核發日期為準),可在畢業學年內申請享受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含鑒定)補貼,每人僅限申請享受一次。   本市高校畢業生于畢業后取得以上證書的(以證書核發日期為準),可按《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辦法》(深人社規〔2016〕14號)的相關規定,申請享受在職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二、補貼標準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統招畢業生,按照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發布有效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目錄的標準,享受本市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含鑒定)補貼。本市高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考取職業資格證書的,僅對其職業技能鑒定繳費據實給予一次性費用補貼。 

      三、申請、審核及發放 

      (一)申請。 

      符合補貼條件的本市高校畢業生,應當在畢業學年內(指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登陸“深圳市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提出補貼申請,并上傳相關證照資料。 

      (二)受理。 

      在線申請信息填寫規范、完整的,信息系統通過校驗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對象范圍、申請條件、補貼申請時限等要求,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對象、條件,且在申請時限內的,系統即時受理,并作出受理提示;與本通知規定的對象、條件不符或超出申請時限的,系統不予受理,并作出不予受理提示。 

      (三)審核。 

      符合規定的非深圳戶籍高校畢業生的補貼申請,信息系統自動發送至其就讀高校所在地的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初審;符合規定的深圳戶籍高校畢業生,以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統招畢業生的補貼申請,信息系統自動發送至其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初審。 

      初審機構應當在收到已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對相關證照的真實性,提出初審意見,并報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復核。初審通過的,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 

      (四)公示。 

      復核后,區(新區)或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對擬補貼的對象和金額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有異議,區(新區)或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開展調查并完成異議處理,經過調查不符合補貼相關規定的,復核不通過,不予支付;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經過調查異議不成立的,復核通過,予以支付。 

      (五)發放。 

      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在復核通過后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補貼發放至申請人填報的銀行賬戶。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放。 

      四、其它事項 

      (一)本市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含鑒定)補貼所需資金從中央財政就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列支,不足部分可從區級就業專項資金列支。 

      (二)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負責統籌協調本市各高校、高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建設高校畢業生數據庫,完善信息系統,指導區(新區)、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工作。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應當積極配合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及時提供在校學生名單,并負責動態維護。 

      (三)區(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確保各項補貼資金規范發放。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一經查實,立即停止補貼發放,追回已發放的補貼,并記入個人信用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本通知自2017年12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28日



      Copyright ? 1992-2017 szs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三和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網站備案號: 粵ICP備09088083號-1 經營許可證號: 粵B2-20110538

      本站所有招聘信息及資訊信息,未經書面授權不允許轉載 復制 鏡像 法律顧問: 韋海峰律師

      招聘: 服務熱線 0755-28098888 / 400 8066 888 求職: 服務熱線 0755-27705151 或 Email:service@sh818.cn

      一区二区福利